河源市武警支队轻型防暴巡逻车采购项目(二)公开招标公告
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河源市支队的委托,对河源市武警支队轻型防暴巡逻车采购项目(二)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NHYCY2017HX04068
二、采购项目名称 河源市武警支队轻型防暴巡逻车采购项目(二)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120.00 万元
四、采购数量 三辆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
1. 详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近一年年度财务状况报表。若投标人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近一年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 投标人必须提供所用底盘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4. 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的车辆生产企业(须打印工信部公告加盖公章作为证明材料);
5. 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必须在武警部队装备承制单位目录内;
6. 投标人必须遵守武警部队有关保密要求;(提供承诺函)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核查)
2)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须提供
①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查)
②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查)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近一年年度财务状况报表。若投标人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近一年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 投标人必须提供所用底盘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6) 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的车辆生产企业(须打印工信部公告加盖公章作为证明材料);
7) 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必须在武警部队装备承制单位目录内;
8) 投标人必须遵守武警部队有关保密要求;(提供承诺函)
备注:以上报名资料用A4纸复印按序号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对前来报名的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 05月12日起至2017年 05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详细地址 河源市中山大道12-213号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
1).(保证金)存款账户:
开户名: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河源市建设大道支行
帐 号:44001748626053005988
2).(服务费)存款账户:
开户名: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河源新风路支行
帐 号:667857737209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6月02日上午09:00至09:30(北京时间)。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开标室 。
十、开标时间2017年06月02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逾期概不受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评标室 。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年05月12日起至2017年05月18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河源市支队 地址 河源市
联系人 胡先生 联系电话 0762-3666266
传真 0762-3666266 邮编 517000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 地址 河源市中山大道12-213号
联系人 李小姐 联系电话0762 – 3827628、3603168
传真 0762–3827828 邮编 517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李小姐 联系电话 0762–3827628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
3. 投标报名登记表
发布人: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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