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源高级中学二楼食堂经营服务采购项目的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

我司于2018912日在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http://hycyzb. com)上公告的河源高级中学二楼食堂经营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HYCY2018HG09161,因失误导致采购公告中的“六、供应商资格: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3. 投标人应具备经营大型食堂资质的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4. 投标人应具有符合国家规范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B级或以上的等级资质”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现作如下澄清:

供应商资格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即对应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取得合法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餐饮管理公司;3.投标人应具备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4.投标人应具有符合国家规范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A级资质;

    采购公告中相应的部分以澄清后的内容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

                                       2018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