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  广东省河源市地方税务局

 

、采购项目编号   NHYCY2017HD10182

 

三、采购项目名称  广东省河源市地方税务局户外广告宣传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 138902.40

                                          

服务期限:1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一)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本项目属上述规定的第一种情形。

(二)说明:

为进一步加强税收宣传,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采购人将通过位于沿江东路胜利桥下的三面立柱广告牌张贴宣传标语,让广大纳税人与缴费人及时掌握了解税收及社保费有关政策。因该广告位已经与某一特定供应商签订了租赁合同,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采购服务,为确保采购人税收宣传工作的顺利开展,拟决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七、拟定供应商名称、地址:
拟采购供应商:河源市广龙广告有限公司
拟采购供应商地址:河源市新市区四耳桥西巷83102

 

 

八、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71026日至20171101止。其它供应商如对公示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反映。公示期间无异议,采购人将依法对本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招标。

 

九、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 广东省河源市地方税务局 地址  河源市

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 0762-3291631

传真  0762-3291631  邮编  517000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

地址  河源市中山大道12-213 

联系人 小姐 联系电话0762 38276283603168

传真  07623827828 邮编  517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小姐  联系电话  07623827628 

 

发布人: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

                       发布时间:20171025